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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通告

              严格把关入口,遵守职业操守,规范素质管理,依章人人平等                

如有以下违规者经公众投诉,排查核实,将被曝光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负法律责任。
1、没按本会章程执行者,或不以以下工作用途为目的者
       用途:摄影新闻、摄影采访、采风创作,比赛联谊,讲座交流。    
2、参与非法组织者,综合素质60分以内者。
3、对党和国家、人民、对祖国统一相抵触者,政审不合格者禁止入会。
4、任何分站不经总会审批签名,都不得以总会及联络站点名誉做非法采访证件,单独搞活动并做成和总会相似的网站 。  
5、私做或摆放车前摄影采访牌,招谣撞骗、对工作不利,泄露商业机密,造成不良影响者。
6、利用本会名誉刻联谊会假公章、用已作废假公章发假文件者、招商、招聘,发布广告者。
    注意 :每个站有以上某一条者,经查实,是联络站领导者的责任,将撤消其一切法定职务和撤消该站点,公开曝光,会员将被注销会员资格和拒绝入会。
情节严重者,将负法律责任。

 声明:通报给各个旅游风景区售票处治安办、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被采访人等。中国香港新闻出版社、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中国影楼报》社、《香港摄影报》社、总社、总会,是拥有法定的法人合法单位及公章的机构,除此之外,我们没有授权合法的公章给任何联络站点。同时,联络站点更没有资格非法刻制假冒公章制作非法的胸挂式记者采访牌,希望摄影记者会员不要从联络站点领取非法假冒的胸挂记者采访牌,如果发现有此证,均为非法假冒胸挂记者采访证。制作和持有非法记者采访证都属违法行为,望相互监督,如果发现联络站点负责人非法制作或者有人非法持有以上单位的胸挂式记者采访牌的,请及时和我们联系,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已经查实,制作及持证者将被起诉并通报。我们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现在,我们设有24小时违规伪证监督侦察处,并且为你保密。

终身法律顾问: 中检(北京)法律实务中心 吴伟民 法学博士 高级律师   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 主席团执行委员会  现在设有24小时违规伪证监督侦察处   投诉短信、电话:852-5103 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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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新闻出版社39处防伪证件使用说明条例

1、证件上有签发监制机构法定圆红印公章、标志。
2、证件专用公章。
3、核发专用圆章。
4、传媒单位水印公章、证件照片专用钢印。
5、年检卡贴标签处下方,贴有9处激光防伪商标专用公章。
6、验证请用荧光灯,20处公开防伪,19处不公开暗记防伪。
7、年检后自动有效激活。证件上只要出现手写,均为假证。
8、如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年检者,系统将自动注销。
9、注销后原证件及编号将被同时取消,再办需重新申请。

嚴正聲明:嚴禁假冒以中攝聯香港攝影報名義開展商務行為

    为维护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香港摄影报》社等相关机构的声誉,我们特别声明:我们没有授权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公盖,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没有对我们机构有任何的行使权利。严禁假冒以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各地联络站名义开展相关商务摄影活动,(摄影采风创作除外),更不允许以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香港摄影报等相关机构名义,拉版面广告和索取赞助行为。所有开展相关合作的商务摄影活动,必须是总会、总社特派人员,并且一定要持有:1、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主席亲自签名盖章的,有效期在15天以内的证明信。2、必须要持有《香港摄影报》社总社,由社长亲自签名盖章的,有效期在15天以内的证明信。当面核实短信、电话:852-5103 8160 否则,视为假冒,可立即报警处理。凡是违反以上条款之一者,依据香港政府的法律条款,将无条件接受中国香港新闻出版社检控。将处以港币5000元以上的罚款,监禁一年。由中国香港新闻出版社违规伪证督查处处理查办。
                                                               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香港摄影报》社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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